2015年2月4日,东胜交管大队民警唐巴特尔和王侯平在东胜区伊煤路公路管理所门前道路执勤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的桑塔纳牌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该车在行驶过程中有左右摇摆的迹象,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孙某满身酒味,涉嫌酒后驾车。在依法将孙某传唤至东胜交管大队进行乙醇检测后发现,孙某体内乙醇含量超标,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民警在对孙某询问时得知,孙某在醉酒驾车前一日刚从甘肃兰州工厂放假回到东胜,准备与家人团聚过年,回家后次日,孙某的朋友为欢迎孙某回东胜,在饭店定下酒席为他接风洗尘,老友相见,格外高兴,期间孙某和他的朋友们都喝了不少白酒,聚会散场时,孙某明知酒后驾车违法,但想到在兰州时他的同事们经常酒后驾车也没有被交警查处过,就抱着侥幸心理亲自驾车回家,没有想到仅仅走了一个街口就被民警查获了。
孙某追悔莫及,他对民警说,他所在的单位考虑到他离家工作较远,特别为其放了一个月的长假与老婆儿子团聚。但是他在家只住了一个晚上,甚至还没有来得及和老婆儿子好好说说话,就要因醉酒驾车被拘留,根据国家对危险驾驶罪的处罚标准,他将面临被法院判处一至六个月的拘役,即使按最短的一个月拘役算,等到期拘役期满,他也要立即赶回兰州上班,白白错失了与家人团聚的时机。
在被送往看守所之前,孙某的妻子赶到东胜交管大队看望孙某,在离别时,两行热泪从她的眼角流出,一年的分别,只盼望着过年这一个月的团聚,却因孙某的醉酒驾车,让这盼望中的幸福团聚成了一场空。(记者 晨茗 通讯员 郭胤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