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土右旗日前召开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次全委会,提出2015年工作思路,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包头市纪委全会和旗委十一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大力强化措施,不断正风肃纪。
严明党的各项纪律,保障旗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层层传导责任担当新压力,切实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政治自觉,切实履行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围绕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健全完善任务分解、签字背书、述责述廉、提醒约谈、经济责任审计等保障措施,加强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监督责任逐级递减的问题。
深入改进作风,促进党风政风行风持续转变。要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继续紧盯一个个时间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切实抓出习惯、抓出长效。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对顶风违纪者实行“零容忍”,及时展开调查核实,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进行“连带”问责。加大公开曝光力度,不断强化监督震慑作用,使作风建设成为新常态。
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以法治思维开展纪律审查,发现问题线索迅速查处,该纪律处分的及时给予处分,该组织处理的作出组织处理,提升纪律审查工作水平。
巩固深化“三转”成果,推动纪检体制改革任务的落实。全面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继续巩固深化“三转”成果。探索建立旗纪委统一部署线索查办,组织督办旗、乡及派驻机构共同办案的新模式,解决基层纪委不想、不会、不敢办案的问题。
健全完善巡视工作制度,认真梳理问题线索,增强巡视工作合力。同时针对工作重点,适时开展专项巡视,增强巡视工作成效,逐步实现巡视监督的“全覆盖”。(特约记者钟海滨通讯员张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