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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法院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
内蒙古新闻网  15-02-17 10:00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从1月下旬开始,临河区人民法院协调检察、公安等机关,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通过强制执行手段,有效遏制了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2月13日,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第一案”已经移送公安机关。该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桑某因离婚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桑某应给付女方李某经济补偿6.4万元,但从2014年4月29日判决书生效后,桑某以无钱为由长期躲避执行。1月16日,在得知被执行人详细地址后,法院执行干警赶赴陕西省府谷县一煤矿,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目前,该案正在等待下一步的处理。

  据统计,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行动开展仅20天,已传唤被执行人673人,拘传48人,并对26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对12名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罚款34500元;共执结案件60件,结案标的277.8万元;对4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记者白忠义通讯员王 震)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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