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内蒙古时评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自管委收费不妥
内蒙古新闻网  15-02-26 09:26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据《北方新报》报道,“没有通过任何部门审批,也没有征得业主同意,我们小区的7个人就组织成立了自管委并设卡收费,这样做合法吗?”2月10日,家住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绿都新村C区的白先生向记者反映,小区西大门安装了门禁系统,且大门口张贴了办门禁卡的通知,有车业主需要花150元买门禁卡才能出进。

  报道中说,物业撤走以后,小区垃圾无人清理,环境脏乱不堪。业主熊先生个人出资2000元清理了垃圾,又花了近7万元给小区北门、西门安装了门禁和高清监控设备。熊先生坦言,“我其实就是想为小区业主办点实事儿”。不难看出,熊先生的确是个热心人,也很想为小区的广大业主办点实事。但是能否因此设立门禁,向有车业主收费,恐怕还有待商榷。

  表面上看,在没有物业进行管理的情况下,向有车业主收取150元门禁卡费,通过自我管理的方式来治理乱停车现象似乎合情合理,但问题在于,7个人组织成立的所谓自管委并不能真正代表全体业主的意愿。如果其他业主也都三五成群地成立所谓的组织,然后再以种种理由设卡收费,小区管理岂不是更加混乱?

  没有物业的小区,由业委会牵头进行自我管理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在管理过程中产生合理的收费行为也合情合理,但前提必须是公正合理。收取的是什么费用、收费标准是多少、这些费用如何支配,这些问题必须经过广大业主同意,必要时还应该报主管部门备案。眼下,少数几个业主私下里成立的自管委,动机再纯,也无权擅自收费。(刘根生)

  

[责任编辑 李珍 ]

冬牧
排练社区春晚
大战一局
雾凇频现惹人爱
玉米储藏有了烘干塔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铁路“快闪”迎春运
送福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