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赤峰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元宝山区检察院:不让病案过年
内蒙古新闻网  15-02-26 10:09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元宝山区检察院:不让病案过年

  春节前夕,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专门成立考评组自查,对2014年承办的564件各类案件进行全面会诊,对经查摆出的司法不规范问题进行了逐项点评剖析,并责令相关部门在春节前必须完成整改,不让一例病案过年。

  据了解,为了轻松过年,该院采取“阅、找、改、晒”4项措施,对该院2014年度受理或办理的批捕、起诉、自侦、民事行政检察、刑罚执行监督、控告申诉等共计564件案件进行逐案登记检查、全面会诊,并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工作”、“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检察行动”等专项活动进行检查,开展了一次全面的会诊。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世军说:“‘阅’就是阅卷、看法律文书和现场查看;‘找’就是对照标准找问题;‘改’就是对存在的问题立即加以整改并提出完善意见,不得带着问题过春节;‘晒’就是晒出工作亮点,不隐瞒、不虚夸,实事求是亮出成绩。我觉得自己给自己挑毛病,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把问题整改完了,我们过年也轻松了。”(记者 郝少英 通讯员 崔 友)

[责任编辑 李珍 ]

冬牧
排练社区春晚
大战一局
雾凇频现惹人爱
玉米储藏有了烘干塔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铁路“快闪”迎春运
送福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