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市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扎实开展,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新一轮全国、自治区双拥模范城(旗县)创建工作有序进行。今年,我市将不断巩固、发展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积极做好迎接自治区和国家双拥模范城评比检查的准备工作。
据了解,去年,我市积极帮助部队解决实际困难,安置随军家属103名。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4758.31万元。共慰问部队128个,慰问优抚对象2167户,光荣院7所,发放慰问金1062.5万元。投入329.9万元,为848名优抚对象解决了“三难”问题。通过考试考核安置2013年度退役士兵81名。为38名退役士兵办理了自谋职业,发放自谋职业金236.46万元。432名退役士兵接受了教育培训。及时发放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45.99万元。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得到较好落实。第6批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各项军供保障任务。
今年,我市将突出抓好以军民融合发展为重点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不断巩固、发展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双拥活动进军营、下基层、到社区、进校园活动,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按照全国、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双拥”模范城(旗县区)创建命名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市双拥工作实际情况,各地、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做好迎接自治区和国家双拥模范城评比检查的准备工作。
同时,我市将进一步提高优抚保障水平。拟重新修订《呼和浩特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将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并提高报销比例,落实好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完善优抚对象数据管理,加强优抚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巡诊活动。深化烈士褒扬工作。做好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和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进一步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记者刘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