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内蒙古时评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让网络谣言住口!
内蒙古新闻网  15-02-27 10:20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据新华网2月24日报道,3月1日起,一批新政将密集实施,其中重点涉及互联网领域。近日,国家网信办集中公布最新一批被依法关闭的网站、栏目和微信公众账号,有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下狠招、出重拳,净化网络环境。这对曾经深受谣言困扰的企业及网民来说,无疑是幸事。

  据了解,为吸引眼球,促成网民自发传播,很多网络谣言直接针对知名企业、企业产品或一些公众人物等,在社交媒体平台泛滥流传,混淆误导公众视听,不仅严重干扰了企业正常经营、损害了企业正当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也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2011年6月,在伊利股份除权日当天,一封针对伊利集团的虚假“举报材料”在网络上流传,造成伊利股份股价大幅下挫至跌停。随即,伊利紧急发布临时停牌公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介入调查。最终,该“举报材料”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法院复核证明纯属捏造,发布虚假“举报材料”者被法院以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

  安利(中国)也是其中一例,据新华网等媒体报道,2014年,该公司频繁被网络负面传闻笼罩。先是“安利纽崔莱蛋白粉被曝含转基因”。随后一则令人震惊的“讣告”在微博微信上疯传:“安利老板死了,才56岁,吃了一辈子纽崔莱。”由于受到谣言冲击等因素的影响,2014年该公司在中国的市场份额出现10%的下滑。2014年10月,不堪其扰的安利(中国)将刊登两篇安利谣言文章的微信公众账号告上法庭,象征性索赔1元并要求其道歉。最终经法院判决,账号运营者删除其发布的谣言文章,在其微信公众账号发布道歉信,并向安利公司支付了1元人民币的赔偿金。此案标的虽然只有1元钱,但它鲜明地昭示出微信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传谣有风险,转发需谨慎,特别是由此也开启了企业通过司法途径反击微信谣言的新时代。

  在国家网信办“整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行动中,将“以网络维权、监督、揭黑为名,开设非法网站或社交网络账号,集纳负面信息”作为重点之一。专家认为:造谣、传谣伊利、安利等企业的行为就属于此类被打击的重点对象。

  现在这种情况有望大幅改观,国家有关部门曾出台规定转发500次就属于传谣范畴,本次与国家网信办“整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行动相配套的是,从2015年3月1日将要实施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要求“后台实名”,而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一份司法解释显示,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

  显然,这对造谣、传谣者是一种威慑,也将让企业、知名品牌和网民少受网络谣言困扰。(李岩)

[责任编辑 李珍 ]

冬牧
排练社区春晚
大战一局
雾凇频现惹人爱
玉米储藏有了烘干塔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铁路“快闪”迎春运
送福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