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专题 > 深入开展党的教育实践活动 > 基层亮点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兴安盟召开中央、自治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
内蒙古新闻网  15-03-23 18:01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3月19日,我盟召开中央、自治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盟委副书记杨春山,盟委委员、政法委书记邵万荣,盟委委员、纪委书记冯超等出席会议。杨春山主持会议,并传达了自治区党委王君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讲话精神;冯超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有关文件。会上,还听取了各牵头部门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自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盟委高度重视,组织各牵头负责部门和各旗县市,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突出问题导向,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逐条逐项的梳理,真正把整改落实的每项工作任务都查清摸透,做到整改工作不缺位、不漏项、不欠账。要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落实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的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

  会议强调,中央、自治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待、深入研究,切实把整改工作抓出实效。要认真开展好“回头看”工作,全面回顾、盘点分析、查漏补缺,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镜头里的女代表委...
赏花灯
敬老红包
乔迁
舞起来扭起来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两会剪影】商国是有我
晒晒节水妙招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