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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地下安全基石
内蒙古新闻网  15-03-24 08:58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3月19日7时左右,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一号街坊19栋楼下一辆红色雪佛兰轿车陷入大坑,惊慌无助的车主何女士拨打了热线电话求助。何女士说,她早晨做早点时突然看到车正慢慢下陷,她急忙跑到楼下,只见轿车的车头越陷越深,最后车的2/3沉入坑中……(3月20日《北方新报》)

  地陷事件频发,已成为城市公害,这是天灾还是人祸?现在还不好说,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深坑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这说明我们对地下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城市的安全运行,不能只顾面子的光鲜,不问里子的质量。某种意义上,那些地面之下的隐秘部分,对城市安全更起着决定性作用。

  德国学者贝克曾讲过:风险的消除,需要制度设计上的补全,而制度对应着责任,责任包含在现代性的保险原则中。城市管理者既要抓好地面上大工程的建设,更应从小处着眼、细处着手,夯实地下安全基石。如果不能以求实的作风、务实的工作去勘察、管护地下工程,哪怕是再细小的瑕疵,都会有出现问题的可能。

  消除地陷隐患必须让责任前移,并贯穿到地下工程的规划、审批、建设、监管全过程,层层分解,环环落地,既要打破各自为政九龙治理的局面,还要健全法律法规,厘清部门权限,让管理责任清晰可见,真正做到权随事设、责随事定、人随事走。(文/徐剑锋)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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