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巴彦淖尔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巴彦淖尔市实行奖励吸引游客
内蒙古新闻网  15-03-24 09:29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巴彦淖尔市实行奖励吸引游客

  昨日,记者从巴彦淖尔市旅游局在呼市召开的推介会上了解到,素有鸿雁之乡的巴彦淖尔市为了提高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出《巴彦淖尔市对签约组团社奖励办法(试行)》。

  据悉,巴彦淖尔市旅游局对签约组团社实施奖励办法,签约组团社一次输送旅游团队人数达到15人以上不足25人,按25元/人奖励;人数达25人以上不足35人的,按30元/人奖励,以此类推。旅游包机人数达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按50元/人奖励;人数达到100人以上不足200人的,按70元/人奖励。自驾项目车辆达到15辆以上不足20辆的,按3000元/次奖励。本办法自3月28日起到2016年3月28日终止。

  巴彦淖尔市旅游局副局长刘雪介绍,今年针对呼市的游客,新推出3条路线,分别展示巴彦淖尔的边塞风光、湖光山色和河套田园景致,希望吸引更多游客前往观光。(记者田子欣)

[责任编辑 魏莉 ]

安全牢记心间
119名残疾人拿到护...
镜头里的女代表委...
赏花灯
敬老红包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百鸟飞临黄河滩
钢铁中的艺术品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