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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放毒贩两辅警获刑
内蒙古新闻网  15-03-24 10:04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私放毒贩两辅警获刑

  在抓捕过程中,与毒贩沆瀣一气,私收钱财后,又将毒贩放走。因涉嫌徇私枉法罪,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对青山区某派出所2名辅警依法提起公诉。3月20日,记者在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执行。

  2014年4月15日,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分局某派出所辅警李某某、侯某某接到线报,有人要贩卖毒品。于是两人便开着私家车提前埋伏到了交易地,准备“人赃并获”。抓捕过程很顺利,而就在毒贩被押上车后,事情发生了“转机”。

  原来,在行驶途中,毒贩突然提出能否“私了”。李某某和侯某某商量后与毒贩达成了一致。于是,毒贩将两人带到了一个朋友家,交给两人一张4万元的银行卡后,李某某和侯某某又拿走了一部价值3000元的手机。随后,李某某和侯某某放走了毒贩,并将缴获的毒品丢弃。

  不久,毒贩到公安局自首,李某某和侯某某的违法行径也随之暴露。

  随后,因涉嫌徇私枉法罪,李某某、侯某某被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青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某、侯某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执行。(首席记者时婷婷)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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