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食药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会上了解到,今年一季度,市食药局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受理举报271起,立案206起,结案147起。当日还公布了全市被查处的10起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件。
据了解,本次被查处的10起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件是:一、玉泉区寂寞的豆芽火锅店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案。二、赛罕区帅家营查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案。 三、土左旗药品经营企业处方药“买赠药品”案。四、刘某购入未经注册的Ⅱ类医疗器械给患者使用案。五、呼和浩特市草原升升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案。六、托克托县文明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七、玉泉区海凌春饭店销售河豚鱼案。八、圣友大药房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九、赛罕区苏味副食调味品经销部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十、回民区秀色谷理发部销售超过有效期的化妆品案。
市食药局下一步将继续做好食品药品的监测和投诉举报处理的工作,以“名厨亮灶”工程建设为着力点,强化社会监督,提醒消费者发现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食药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市食药局开通举报电话12331的同时,设立并公开清真食品监督举报电话(15335551727),监管部门将认真严肃核查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回应群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