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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赴台个人游正式启动
内蒙古新闻网  15-04-17 09:05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网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获悉,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于4月15日起开始办理大陆游客赴台湾个人游通行证业务,标志着内蒙古赴台个人游正式启动。

  据悉,此前呼和浩特市民赴台旅游时,必须先在赴台湾旅游资质旅行社报名,然后持旅行社开具的旅游发票、身份证、户口到公安部门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如今呼和浩特市民只需持身份证和户口即可到公安部门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

  按照规定,赴台个人游的市民还须在台湾移民署办理入台许可证,并需准备财力证明、入境申请书、大陆区居民身份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简要行程表等材料。赴台个人游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在台逾期停留的,应及时通过台方旅游热线电话报告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

  呼和浩特市旅游局旅游促进科副科长孙坚表示,内蒙古赴台个人游启动以后,当地居民赴台旅游在时间、线路、景点、价格上更具选择性和自由性,赴台旅游总人数也将进一步增加。(记者李云平)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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