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巴菊媛)4月17日,自治区政协召开第34次主席会议,深入学习关于《2014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督查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领导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
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郭启俊、董恒宇、郑福田、牛广明、陈羽、梁铁城出席会议。
任亚平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派出督查调研组,赴部分省区市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督查调研,在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干部住房、公务用车、规范生活待遇及秘书配备和管理等方面发现还存在不少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近期又出台了领导干部违规的追责办法,党的作风建设方面要求更加严格,制度更加完备。近年来,自治区政协作风和纪律建设情况总体向好,但因厅级、省级领导干部比较多,更应高度重视并继续抓好作风纪律建设,认真遵守各项规定。
任亚平强调,自治区政协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国办、中办文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暂行办法》精神,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政协办公厅在服务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照章办事,继续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协助政协党组努力贯彻执行相关规定,持续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以良好的风纪提升履职为民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十次常委会议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