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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民委系统启动“争当民族地区好干部”活动
内蒙古新闻网  15-04-20 15:46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兴安盟  
 

  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干部“五条标准”和民族地区好干部“三个特别”的要求,切实提高基层民族工作干部能力水平,兴安盟民委把2015年作为“民委干部能力建设年”,认真部署启动“争当民族地区好干部”活动。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兴安盟民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盟民委系统中开展“争当民族地区好干部”活动方案》。《方案》明确了争创目标,提出了好干部“五条标准”和民族地区好干部“三个特别”的具体要求,为争创、评选民族地区好干部提供了科学合理的实践标准和评价指标。

  《方案》要求全盟各地要高度重视争创活动,通过开展“争当民族地区好干部”活动推进民委系统各项工作。开展活动要做到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工作相结合,与全盟干部素质提升活动相结合,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万名干部走进城市困难家庭”、“千名干部走进嘎查村”活动相结合,与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各项活动相结合,与加强对民委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相结合,紧紧围绕创优活动主题,加大活动宣传,细化活动措施,增强活动实效。《方案》要求各地要做好典型的挖掘和培树,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民委系统内营造人人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积极向上的氛围。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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