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14时许,东胜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一名女子在东胜区购物中心三楼的厕所处被人抢劫。接警后,巡逻民警和派出所、刑侦等警力赶到现场,却未发现嫌疑人。报警人陈某称自己的白色手提包被一名女子抢走,内装现金1000元、黄金戒指两枚,折合人民币5000元左右。民警通过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发现确实有报警人追逐一名女子的一幕。由于案发地距离厕所较近,周围又是开放性的门店,营业员和顾客来往频繁,民警没有找到其他有利案件侦破的线索。
不过,细心的民警留意到,报警人的手提包就放在厕所的洗漱台上,里面并没有翻动的痕迹。“既然是抢劫,为什么当时不喊商场人员进行制止?”当民警询问这一细节时,陈某说话有些吞吞吐吐,眼神还飘忽不定。
民警凭借丰富的经验,怀疑陈某报案的真实性。而陈某一口咬定自己就是被抢劫了。随后,刑侦大队民警对陈某进行口供取录,巡特警大队民警则通过视频跟踪、排查走访,于4月10日18时在鑫通集团附近将涉案的杨某抓捕归案。经询问,杨某说自己没有实施抢劫,报警人陈某与自己有债务关系,由于陈某长时间追着自己讨债,她实在没有能力偿还,所以在购物中心三楼借上厕所为名,趁机摆脱了陈某。
事已至此,陈某终于说出自己为了能找到欠债人杨某,自编自导了一起“抢劫案”,并且认识到了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愿意接受法律处罚。目前,因谎报警情,陈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天、罚款200元的处罚。(记者 范亚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