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2010年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以来,全区各族人民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艰苦创业、奋发进取,涌现出一大批成绩显著的先进模范人物。他们是解放思想、锐意创新的时代先锋,是立足岗位、敬业奉献的事业中坚,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楷模。为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励全区各族人民积极投身内蒙古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授予刘永锋等527名同志“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马黎鸣等261名同志“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自治区党委、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创造新的业绩。自治区党委、政府号召全区各族人民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伟大劳模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开拓进取、团结奋斗,真抓实干、奋勇争先,为谱写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新篇章,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而不懈奋斗!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2日

[责任编辑 刘俊霞 ]

扎拉森夫妇接羔记
会咬人的机器人
分享阅读 交换快乐
培育脱毒马铃薯
接春羔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校园里的激情那达慕
就等着住新房了!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