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以来,全区各族人民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艰苦创业、奋发进取,涌现出一大批成绩显著的先进模范人物。他们是解放思想、锐意创新的时代先锋,是立足岗位、敬业奉献的事业中坚,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楷模。为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励全区各族人民积极投身内蒙古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授予刘永锋等527名同志“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马黎鸣等261名同志“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自治区党委、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创造新的业绩。自治区党委、政府号召全区各族人民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伟大劳模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开拓进取、团结奋斗,真抓实干、奋勇争先,为谱写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新篇章,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而不懈奋斗!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