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王宏纲:在蛛丝马迹中探究案件真相
通过犯罪现场遗留的痕迹,他让一个个静止平面的犯罪现场变得立体活动起来,为破获案件确定侦查范围和方向提供可靠的事实依据。从事刑侦工作31年来,他直接参与勘查各类刑事案件及其他案、事件现场4000余起,组织侦办各类案件300余起,其中命案98起。
他就是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区分局刑事技术大队痕迹检验高级工程师王宏纲。
1993年,哲盟(现通辽市)税务处两辆豪华越野轿车被盗,作案分子在汽车排气时遗留的微量烟尘处留下了足迹。可是,这种粉尘地面的立体足迹用相机拍照或制作石膏模型等方法根本无法提取。王宏纲采用“使用固体发胶提取粉尘类客体上的立体足迹”方法,边摸索边操作,终于把两枚黑色浮尘状的残缺的压胶皮鞋足迹成功提取,使案件顺利侦破。
1997年,科尔沁区一名警察在家被杀害。王宏纲足足用了9个小时对现场水泥地面上遗留着一枚血迹进行提取,解决了常规提取不能奏效的难题,获取和固定了证据。
工作中,王宏纲坚信“行必留踪”,恪守“勘不走空”。他对待现场的一草一木、一件器物,都始终保持做到勘查更细一些,想得更深一些,以便能及时地发现蛛丝马迹,准确无误地捕捉到“疑点”。
2003年,科尔沁区赵某被杀死后焚尸在田间便道旁。王宏纲依据现场的机动车轮胎痕迹和死者衣服上沾有的白色牲畜毛,展开分析、调查、比对,把从车上卸尸的方位、车辆的种类、车主家的宠物等一一刻画。按照这一线索,侦查员很快将案犯拿获。
2007年,通辽某高校一名学生被人杀死在教学楼内,犯罪分子将尸体放置到厕所蹲位上并故意将现场破坏。王宏纲在现场内外一寸不落地勘查足迹,连续工作15个小时,终于在厕所内窗户下发现一枚案犯的足迹,进而圈定了作案分子进出口,依据足迹的刻画,侦查员随后将案犯擒获。
2012年,科尔沁区一名出租车司机被杀,尸体与汽车一同被焚烧,车辆只剩铁架,尸骨也只剩残余。王宏纲率员对车辆残骸进行检验,发现在左前门下方,靠近车身下方处,隐约发现有一残缺的类似运动鞋足迹,分析是驾车案犯下车时遗留。随后,他与侦查员一道展开圈踪,在附近又发现有与现场相符的足迹,侦查迅速布开阵势,第五天便将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
2014年,通辽市一家店铺内一名妇女被杀死在屋内。由于作案分子穿的鞋偏窄,其足迹被先前勘查现场的技术人员认为是女士所留,故没有提取。王宏纲复勘现场,确定足迹是作案分子所留。随后,侦查员在距现场1公里处发现这枚足迹,并在足迹旁发现曾停放一辆轿车。侦查员由车找人,终于将案件破获。(记者苏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