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政府预算有审查权、批准权和监督权,对有关预算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有撤销权。但长期以来,各级政府提交人大批准的预算,只有预算收支的大数,而预算资金分配到哪些部门、用到了哪些项目上以及怎么用的不够细化,出现了政府预算“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的现象,这不仅违背了预算的公开透明原则,而且不利于规范决策的政府、管钱的财政和用钱的单位、部门的行为,为“跑部进钱”“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提供了土壤,影响了财政资金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解决这一问题,近年来,我市人大围绕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权,加强了对预算的审查监督。
一.人大的监督及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提前编制预算,细编预算。每年7、8月份,财政部门即开始部署下一年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各预算单位围绕“做实基本支出、做细项目支出”的目标编制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做到了真实、准确,项目预算安排逐步得到细化。
二是及时向人代会提交预算,及时批复部门预算。政府向人大报批预算时,不仅提交预算大盘子,而且提交政府各个组成部门和检法两院的部门预算,使人大代表审查预算时,不仅看到预算的总体情况,而且可以看到各部门的预算安排情况,基本理清了预算安排资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问题。
三是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每年抽取一些预算单位,对其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出督查报告,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是加强预算执行审计,重视审计结果。近年来,审计部门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列为审计重点,通过对部门单位的检查,揭示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级各部门重视审计结果,对揭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使我市部门预算改革不断向前推进,初步形成了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完整框架,使预算约束力不断加强。
二.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
(一)政府财政和预算各部门要树立严格执行新预算法的高度自觉性,将法律的要求落到实处。
1.规范预算编制,为人大的审查监督奠定基础。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等情况,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财政部门要按人大审查的八项要求编制好预算草案:一是编制好四本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二是在编制四本预算时,要做到真实、完整、独立、衔接,即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全面纳入、确保完整,分类明晰、减少交叉,衔接统筹、科学配置;三是要细化预算编制,按照功能分类反映预算的支出方向,编列到项(类、款、项三级),按经济性质分类反映具体支出用途,编列到款(类、款两级)。
2.做到预算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政府财政及各预算部门要将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等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全部向社会公开,给老百姓一本明白账,落实人民群众对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要求。
3.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对政府及部门支出的约束。预算一经人大批准,预算执行中就不能再随意开财政收支的口子。一是超收收入未经法定程序,不允许新增支出;二是无预算和未批准的项目不得支出,必须支出并需要调整的,应当履行法定程序;三是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支出的时效性;四是评价支出的绩效。
(二)人大要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力度。
1.严格执行预算审查监督制度。新预算法规定了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制度,明确了审查的范围,包括预算草案及其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审查的8项内容;决算草案重点审查的12项内容,规定了报送和审查的时限等内容。各级人大及常委会和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认真执行。
2.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强化预算的严肃性。一是对预算调整的监督。经人代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二是对预算征收的监督。按要求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征收,不断提高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三是对预算支出的合规性和时效性的监督,减少年终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数额。四是对支出绩效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对本级政府、部门举债情况的监督。严控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止以任何方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等问题的发生。
3.结合审计报告进行监督。新预算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结合本级政府提出的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审查”,从而赋予审计工作报告更强的法律效力。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要监督其纠正和问责的情况。
4.加大问责监督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新预算法强化了问责和责任追究力度,共对4个方面、19种情况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并明确如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人大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问责和责任追究的监督力度,确保新预算法得到贯彻实施。(通辽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