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内蒙古银行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体学习自治区有关进一步完善县级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有关制度,学习传达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同时,结合业务实际,学习讨论《存款保险条例》及李克强总理在考察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时的讲话精神。
会议一致认为,要健全内蒙古银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将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与调查研究相结合,不断创新学习方式,促进学习成果转化,切实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持续改进作风建设。要将“三严三实”作为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从思想深处清除与“三严三实”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努力当好忠诚、干净、担当的标杆。会议再次深入学习《存款保险条例》,内蒙古银行依法投保,及时、足额缴纳保费,按照相关规定报送信息,接受监督。
会议强调,要积极贯彻李克强总理考察两家银行的讲话精神,加快自身发展,通过让利客户,减少收费项目,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壮大,努力实现银企共赢。(王连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