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包头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包头首次多部门联检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追踪
内蒙古新闻网  15-05-04 11:54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包头首次多部门联检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追踪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有待提高

  为切实做好春季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工地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包头市城建委安全监督站、包头市安监局、包头市消防支队三方首次联合,对包头市在建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本报于4月29日对此做了相关报道。3日,记者从联合检查组获悉,此次联检发现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上存在一些问题。

  据了解,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包头市大部分建筑工地都能按要求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均能按要求执行三级动火审批,电(气)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消防通道都较畅通,能设置消防水源。同时也发现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上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虽然书面上有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但实际上真正能组织开展消防演练的不多。二是建筑主体(楼层)未能按规定配足灭火设备。三是安全教育中对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不足。

  对此,联合检查组要求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集体宿舍用火用电管理,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设置临时消防水源,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将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必须分开设置、分类存放,并设立明显的标志。要督促大型建筑工地设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信、报警装置,确保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集体宿舍消防安全。(记者 张彩霞)

[责任编辑 张睿 ]

扎拉森夫妇接羔记
会咬人的机器人
分享阅读 交换快乐
培育脱毒马铃薯
接春羔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校园里的激情那达慕
就等着住新房了!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