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即将大学毕业的李楠有个关系较好的校友在微信朋友圈里发了一条“即将毕业,急等用钱,低价出售部分九成新电子数码用品”的广告,出于好心,李楠阅读完这则微信后,顺手就在朋友圈进行了转发。
然而仅隔一天,李楠就接到朋友的消息:“那个卖电子感应垃圾桶的是你朋友吗?昨天打了款,怎么今天就不回信息了?”
李楠立刻给发此微信信息的校友打电话,结果校友说也是转发朋友的微信,让其帮忙查找,一连追查了8个人仍是转载信息,第8个转载的说,“这条信息真找不到是谁发的了,朋友圈人太多了,我只能查到我是前两天转发的。”
虽然朋友只被骗走100元钱,也未因此责怪李楠,但李楠仍非常自责。她想知道在网络信息发达的今天,未甄别就轻易转发朋友圈的广告,导致他人被骗钱,转发者需承担怎样的责任?该如何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对此,呼和浩特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红梅说,对于那些利用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行为人或将承担刑事责任;对于不加甄别、随意转发、传播不实广告的发布者,也将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王红梅认为,李楠的经历其实非常值得借鉴,尤其随着微信微博等社交软件的普及,很多人都曾在微博或者微信上友情帮忙转发过很多信息,其中就包括一些商业广告信息。王红梅提醒,如果信息来源非常可靠,发布这些信息问题不大;但如果不能确认信息真假,最好不要转发。如果实在是朋友相求拉不下面子的话,在转发的时候最好加上一句备注,比如“请双方在交易时注意核实信息真假”,如此一来,可以给自己免去不少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