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为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进行提供司法保障
在全区嘎查村“两委”换届工作中,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换届选举工作高度重视。针对违法违规选举事件易发、多发的实际,专门印发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全区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依法进行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对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关注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准确定位,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准确把握工作定位,既不缺位、失职,又不越权。明确提出不参与具体选举工作,严格依法办事,重点查处黑恶势力、邪教势力利用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的影响进行拉票贿选,利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选举,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怂恿、纵容选举中违法违纪构成故意或渎职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
注重学习,做好法律宣传工作。要求学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熟悉换届选举程序,吃透换届选举精神,重点关注易发、多发违法违规的关键环节。同时,加强法治宣传,引导选民珍惜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增强民主法治意识,有效防止家族势力、宗族势力和别有用心者对选举工作的干扰和操纵,保障选举工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依法保障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积极应对,深入基层主动监督。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基层,及时掌握选举进程和工作动态,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主动开展法律监督。根据群众来信来访,准确区分违法违纪行为,对于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法违纪的,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对于有关部门掌握的构成犯罪的案件,监督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办理。同时,加强与督导组的沟通联系,发现换届选举中存在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向所在地督导组反映。
加强沟通,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结合嘎查村财务清理和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与各级农牧业、财政、审计部门的联系,对审计中发现确有经济问题的嘎查村干部,构成贪污犯罪的,要监督移送、严肃查处。加强与各地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破坏选举的刑事案件的办理力度,确保形成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合力。(综合指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