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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资“我”作主
内蒙古新闻网  15-05-11 11:31 打印本页 来源: 赤峰日报  
 

  企业职工工资拿多少?由谁作主?遇到这个问题,大多数人肯定会说,当然是企业老板啦,但记者在阿旗总工会组织的一次协商会上却得到了不同的答案。

  职工方代表提出:建议本年度职工工资调整不低于16%,按岗位分,本企业最低工资不低于1900元,看企业方是否同意。企业行政方代表答复:我们建议职工工资控制在12%左右。职工方代表争辩:我的意见是最低增长15%,企业方同意吗?

  这是阿旗塔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行政方和职工方就企业制定的《工资集体协议(草案)》进行协商谈判的场面。双方在兼顾企业、员工两者利益的基础上,本着互相尊重、互利互惠、开诚布公、友好合作的原则,就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加班工资、职工健康体检以及建立职工合理化建议、安全生产奖励机制等问题进行协商。协商最终在明确本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为14%、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1900元等六个方面达成了共识,现场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

  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民生工程,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阿旗总工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要求,积极开展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召开工资集体协商现场观摩会,让大家更直观地感受规范的协商程序、内容和形式,进而提升协商的质量和效果,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以此对全旗各类企业建立规范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起到推动和引领作用。

  今后,阿旗总工会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工会维权机制,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和谐双赢,为建设和谐阿旗、服务经济发展作出贡献。(驻站记者梁粝元 通讯员扈景源)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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