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不让涉案财物“脏”了手
内蒙古新闻网  15-05-12 08:57 打印本页 来源: 检察日报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检察院对2013年以来该院自侦部门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财物的扣押、冻结、处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并通报了涉案财物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涉案财物处理备案不及时、保管不规范、与公诉部门衔接处理不得当等问题,责成办案部门立即整改,及时规范涉案财物的扣押、冻结、处理工作。

  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内蒙古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抓整改、建机制、纠顽症。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即在其中。专项整治工作转入对照检查阶段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务督察处与案管办联合,采取查阅卷宗、账物核对、查看保管室等方式,深入盟市旗县检察机关督察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据负责此次督察活动的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务督察处副处长周利军介绍,目前已经对8盟市地区院26个旗县院进行检查监督,主要发现涉案财物登记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实物移交不及时、扣押财物表述不规范、缺少扣押决定书和清单、告知义务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被查单位均表示立即整改。

  同时,各盟市旗县检察机关不等不靠,主动采取措施,规范涉案财物扣押、冻结、处理工作。通辽市检察院制定了涉案财物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推动涉案财物管理的规范化,同时建成涉案财物保管室并投入使用。敖汉旗检察院采取分工负责、相互制约,加强受案审查,落实硬件、人员配置,建账设卡等措施,规范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工作。(记者 其其格 范德银)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情景歌舞剧《乌兰...
扎拉森夫妇接羔记
会咬人的机器人
分享阅读 交换快乐
培育脱毒马铃薯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安代舞进校园 非遗文化有传承
墒情良好 备耕扎实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