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保健食品的问题不少,危害也不小,应该好好管管。”5月12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专路街道社区居民孟根其其格谈到食品安全的话题时,对保健食品行业存在的一些乱象表示不满。
孟根其其格告诉记者,2年前,她父亲被一家从陕西到内蒙古推销保健食品的商家用各种小赠品吸引,频繁地去参加他们组织的产品促销会,被商家神乎其神的宣传所吸引,不听儿女劝告,大量购买一种据称可以提高免疫力、对疾病治疗有辅助作用的“羊胎素胶囊”,每天坚持服用。“吃了那个东西,我父亲说自己小便不畅的症状好了很多,更加信任推销人员的说辞了,可是我很担心那胶囊里面是不是添加了抗生素,因为老人得的是尿路感染。”孟根其其格介绍,她原本打算把父亲买来的胶囊产品送去检验成分,却因为难以满足食药监管部门对样品提取的程序、数量等要求,只好作罢。“花了几千块钱买下一大堆,后来慢慢发现那东西基本没什么用,我父亲也没再坚持吃。”她无奈地说。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要求,保健食品应当载明功效成分及其含量,而且必须明示“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对于这一限制性规定,孟根其其格非常认同:“那些利用老年人心理,搞会议式宣传营销保健食品的商家,总是给人一些‘这个产品能治病’的暗示。现在法律上对这种违规宣传行为给出了明确禁令,非常给力。”(记者 黄永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