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科教文卫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通过国家质检总局验收
内蒙古新闻网  15-05-14 09:07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记者 王彤)5月13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近日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以下简称国能中心(内蒙古))通过国家质检总局验收。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第一验收组对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下称“国能中心”)进行阶段性验收评审。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参观实验室和能源计量数据平台演示、资料审查、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国能中心建设的基本情况、数据公共平台建设、能源计量检测体系建设、技术研究平台建设和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审查。 经评审,验收组一致认为国能中心的基本条件和主要任务较好的满足了规定的要求,评定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已达到“进展较好地区”水平。

  “国能中心”在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其能源计量数据平台建设取得了较好的进展,充分发挥各盟、市质监局力量,实现了128家重点耗能企业计量器具直报。能源检测和服务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建立了社会急需的能源计量标准装置,开拓了能平衡测试、能效测试、重点耗能设备效率检测、能源审计、节能量审核、节能规划和碳排放等能源检测项目,并取得资质,同时,还特别重视能源计量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情景歌舞剧《乌兰...
扎拉森夫妇接羔记
会咬人的机器人
分享阅读 交换快乐
培育脱毒马铃薯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安代舞进校园 非遗文化有传承
墒情良好 备耕扎实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