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记者从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十个全覆盖”工程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联席会议上了解到,2014年以来,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查办发生在“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职务犯罪案件7件16人,占全部立案人数的15.2%,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
2014年3月,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在调查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中存在的职务犯罪问题时,发现刘某某在担任五原县隆兴昌镇荣义村会计兼村委会委员期间,利用自己负责隆兴昌镇人民政府从事危房改造申报、监督、验收等工作的职务之便,为其亲戚王某以虚报手段套取了国家危房改造补贴款17200元,二人构成贪污罪。类似这些职务犯罪多数发生在乡村两级,从犯罪主体看,主要是乡镇站所和农村“两委”人员。其中,村党支部书记2人,村委会委员4人,占涉案人数的37.5%;2014年以来,“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查办的案件均为贪污案;从发案领域看,查办的“十个全覆盖”工程职务犯罪案件均在危房改造领域。从犯罪手段看,犯罪嫌疑人利用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力而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国家专项款。有的利用村民对国家政策了解的不全面,欺骗蒙蔽村民,从而侵吞国家专项款。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决查办和有效预防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的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保障改善民生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农牧民,为新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从2015年起开展为期两年的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目前,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已经向全市教育、交通、卫生等17个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完善《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把查办和预防“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落到实处。(记者 白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