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为保证8个重点卫生项目保质保量、按时竣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日前出台了《关于推进自治区重点卫生项目的实施办法》,强力推进自治区重点卫生项目建设。
8个自治区本级重点卫生建设项目分别是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二期工程、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肿瘤医院门诊楼、内蒙古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第四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内蒙古中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二附院和内蒙古儿童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项目,总投资43.4亿元,建筑面积56.17万平方米。
《关于推进自治区重点卫生项目的实施办法》明确要求,要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项目单位;项目单位要制定具体方案,落实相关责任,排出推进时间表,强力推进项目建设。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对已开工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工程按期竣工;对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要加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保在2015年内开工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项目进度。建立项目推进领导包联制度,建立月例会制度落实季通报制度,健全督查和问责制度。对于项目组织实施不力,项目进展不积极,工作进展缓慢甚至不作为的项目单位和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将严肃问责。
据了解,8个重点卫生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大大增加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医疗卫生资源的供给,改善首府地区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构建全区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记者 许晓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