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不合理低价”和“不文明旅游”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在接下来的5个月内,自治区旅游局将严厉打击旅行社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同时,还开通了邮箱、电话、约谈等举报渠道。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中,自治区旅游局还将严厉打击旅行社及分社、办事处、代表处等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的旅游违法行为。重点开展旅游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旅行社利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查处旅行社安排导游员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时,要求导游员垫付或者向导游员收取费用的行为;查处导游员向旅游者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此外,还将开展以出境旅游为重点的不文明旅游专项整治活动,包括出境旅行社是否存在未按规定为出境旅游团队安排领队的行为;出境旅游领队在旅游行程中是否履行业务工作与文明督导“一岗双责”,是否自觉监督地接社和导游不得向游客介绍、推荐违法旅游活动,对游客不文明行为是否及时提醒并坚决予以劝阻;以及出境旅游领队是否存在伪造、涂改、擅自出借或转让领队证的行为。
为鼓励群众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举报,自治区旅游局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0471-6282653,传真:0471-6944969,电子邮箱:nmglyzjs@126.com。(记者杜柏业通讯员杨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