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非法集资有哪些常见的手段?
答:非法集资常见手段主要有: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问:非法集资有什么社会危害?
答: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1.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2.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3.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问:目前非法集资高发领域有哪些?
答:1.投资理财咨询:部分投资理财咨询公司打着投资理财的旗号从事各类金融业务活动,公开向社会公众发售理财产品,承诺无风险、高收益,甚至还虚构一些投资项目,进行集资诈骗。
2.非融资性担保:部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主要通过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虚构借款方,提供借款担保的名义进行非法吸收资金。
3.网络借贷(P2P)平台:部分网络借贷平台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最终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4.房地产:部分房地产企业自身或者是通过中介公司向社会公众融资,承诺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高额利息;或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社会公众购买投资。
5.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部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为幌子,仿照银行通过代办员、业务员利用高息吸收存款,从事非法集资,欺骗性、迷惑性极强。
6.私募股权:部分私募股权直接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推介,许诺保本,高收益,无风险,不设投资人数上限及最低投资门槛(或门槛很低),存在较大的风险。
7.养老机构:部分单位、个人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进行非法集资。
8.假冒民营银行: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不法分子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以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者吸收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