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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系统:提高干部法治素养 推进法治民政建设
 

  2015年,全区民政系统以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为目标,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提高民政干部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为重点,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念,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民政工作更加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

  坚持普法教育与中心工作、法治实践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宣传宪法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增强为民意识;深入学习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增强服务意识;学习宣传服务国防军队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增强国防意识;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廉政意识;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提高法治民政建设水平。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到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等各个环节,让群众在每一个民政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促进办案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共同学法遵法。建立“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机制,在抓好本业务领域民政干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承担起面向执法对象、面向服务对象、面向社会公开宣传民政政策法规的社会责任。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执法能力。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和新颁布的基本法律、民政政策法规作为年度中心组学法重点,全年至少安排两次法治专题学习。完善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领导讲党课内容。通过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检查、案例讨论、工作研讨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将民政干部法治教育纳入业务培训计划,对已列入2015年培训计划的全区民政局长培训班、民政信访工作培训班、社会组织人员培训示范班、优抚业务培训班、全区社会救助培训班、地名普查专项技术示范培训班、婚姻登记员和收养登记员培训班等7个业务培训班,每个培训班至少安排两个课时宣讲解读民政政策法规。利用民政干部大讲堂,开展“法律进机关”主题活动,邀请专家学者现场授课或者播放“六五”普法讲座视频,对我区全体民政干部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民政法治队伍建设,举办全区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讲解《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通用法律知识,提高民政法制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民政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

  借助系列活动日,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民政政策法规。结合“5·12”防灾减灾日、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宣传内容与阶段性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点保持同步,宣传形式喜闻乐见。做好主题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形成上下联动、纵横协调、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大普法格局。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第9届嘎查村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和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为载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开展嘎查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嘎查村民代表的法治教育培训,健全嘎查村民自治制度。开展社会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社会组织管理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的作用。充分利用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既要用好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更要开拓新阵地、新载体、新形式。以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民政零距离”节目为平台,每月至少安排一个处室参与节目,宣讲民政政策法规,解答群众提问。在《内蒙古民政》开设法治专栏,发布最新动态,解读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政政策法规和民政执法案例。及时更新机关门户网站政策法规专栏,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微视等新媒体,做到现代传播技术发展到哪里,法治宣传教育就跟踪到哪里。(王宝文)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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