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一枚长约30厘米,弹体、引信完整,尾翼缺失的炮弹在东河区锦绣南海城工地生活区被发现,二里半派出所、东河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先后出警,经过特警紧急处理,炮弹被转移至安全地带。
“民警同志,我们工地上发现一枚炮弹……”9日10时许,二里半派出所巡逻民警在巡逻至东河区锦绣南海城工地生活区时,工地保安人员慌慌张张地将巡逻车拦住,语无伦次地向民警介绍,说不知是谁把一枚从工地挖出的炮弹放在了工地生活区厕所水池子里了,估计是以为放在水中能防止爆炸。
了解了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对现场周围进行了隔离警戒,阻止闲杂人员靠近炮弹,并向上级专业部门进行汇报,请求巡特警支队排爆小组立刻到现场进行转移。巡特警支队接到市局指令后,迅速组织特警大队排爆小组携带专业装备赶赴现场。
特警队员赶到现场后,发现该炮弹弹体、引信完整,尾翼及定位器缺失,弹体锈蚀严重,无法辨别炮弹型号及生产年代,还存在可能爆炸的危险。随后,特警队员对炮弹引信及尾部进行了软体防触碰处理,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炮弹移至排爆罐内,利用排爆罐车转移至东河公安分局指定地点,东河公安分局将对该炮弹进行后续处理。
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提醒广大市民,在发现爆炸物后要第一时间报警,有些废旧炮弹可能引信尚未失效,或者存在反拆装置,切忌自行触动、搬运、拆解、存放,应等待警方专业进行处置,以免发生危险。(首席记者 贾荣 记者 王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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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院里发现炮弹?原来是未爆破的增雨弹!
本报讯(记者林鹭) “我们单位院子里发现了一枚炮弹,应该咋办?”6月8日上午,青山区公安分局青福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警,一枚长约45厘米的炮弹被青山区园林养护二队的工人发现,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了处理,并将炮弹移交给了青山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6月8日上午9点30分,青山区园林养护二队的工人施工时在单位东南角草丛的大石头旁发现了一枚炮弹,引起周边群众的围观。工人向领导汇报后赶紧报了警。
青福派出所的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并一再嘱咐报警人不要触碰炮弹,也不要让围观人群靠近。5分钟后,民警抵达现场,先疏散了围观群众。经过观察发现,这枚炮弹长约45厘米,弹头黑色,弹壳金黄色,弹身标有“37人雨弹留念”的字样。经过判断和与气象部门联系,民警确定这是一枚未爆破的增雨弹,于是按照气象部门的指导将其取出,移交给了青山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