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廉政建设,确保严守红线。将70个项目村全部在媒体进行公示,并设立村民监督组织,全程监督项目实施。组建项目评审委员会,邀请纪检、审计、检查、财政及农牧业、产业化等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参与评估评审。从制度上保证干部廉洁,在操作上保证阳光公开,做到“项目”、“资金”、“干部”安全,确保项目圆满完成。
二是坚持选好产业,确保目标明晰。摒弃以往“撒胡椒面”式的扶贫做法,制定了四年扶贫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着力打造肉羊、肉牛、黑木耳、设施农业蔬菜大棚、禽类、高产玉米等特色增收产业。
三是坚持利益联接,确保核心明确。以最新识别出来的贫困户为重点覆盖,大力倡导“公司+基地+农户”的“订单农业”,规范与深化农业订单,通过实行特色农产品收购保护价等措施,建立风险保障制度。构建合同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经营组织形式,推动扶贫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
四是坚持驻村驻户,确保稳定保障。将三到村三到户项目与贫困户建档立卡、精准扶贫相结合。按照“一户一规划、一户一方法、一户一措施”的原则确定致富产业。对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制定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帮助指导项目实施,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彻底消除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等制约因素。
五是坚持民主决策,确保关键控制。采取“532”工作法,实施项目的产业选择、建设规模、资金构成、受益人口、环境保护以及实施方案的制定等,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确定,会议参加人员包括镇村两级、驻村工作队、扶贫、财政、纪检等部门。所确定的受益贫困户,全部经过民主选举、入户调查、检查检验等程序,评选结果还要进行项目村、镇、旗市三级公告公示,留存照片、文字等记录。
六是坚持整合资金,确保硬杠不变。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原则,对70个项目村制定脱贫规划。各部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扶贫攻坚工程”资金整合方案》,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集中安排到被扶持的贫困村和贫困户,重点做好“十个全覆盖”工程,使“三到村三到户”项目村提前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