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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取消15项收费 预计减轻和个人负担3000万元
内蒙古新闻网  15-10-01 22:57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记者刘俊霞)记者近日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出台新的《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取消商品条形码制胶费、条码检测服务费、异地交易车辆费、毕业生就业服务费等专业服务项目11个部门15项收费,预计减轻和个人负担3000万元。

  新修订的《定价目录》,强化了保基本、限垄断,对于医疗、教育、养老、殡葬等重要公益性服务,合理区分基本和非基本服务,基本服务政府定价管理,推进非基本服务价格形成市场化;对于水、电、气、交通运输等重要公用事业中的垄断环节,以及市场竞争不充分或服务双方达不到平等、公开条件的专业服务纳入政府定价管理。

  放开长途汽车客运运价等43项原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放开的部分经营性服务收费行业包括:民航、建设、税务、气象、公安、国土、水利、环保、质量技术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教育、交通、铁路、中介、商务等。

  放开的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由相关机构和企业依据《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自主制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要求各专业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或者合同约定价格之外加收其它费用,相关机构应健全内容价格管理制度,规范自身定价行为。同时还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和指导,完善执业规范,指导专业服务机构加强自律,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 刘俊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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