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发表或组织参与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重大方针政策的言论或活动;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重大工作部署的;组织或参与利用宗教活动、民族问题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制造、传播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
违反组织纪律问题: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有关问题;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领导干部住房以权谋私;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节礼;津贴补贴违规问题;私设小金库。
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以致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腐败窝案、串案,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地方或部门、系统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现严重“四风”问题,追究领导责任不力的。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党员干部违规占用农村(牧区)土地(草场)、强制土地流转以及侵占、贪污、挪用征地补偿费等问题;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党员干部侵占、贪污、挪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干部侵占、贪污、挪用惠农惠牧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等问题;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单位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问题;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及旗县(市、区)直部门党员干部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公布举报方式:网上举报,登录内蒙古纪检监察网,到“党风政风监督举报”专栏举报。微信举报,通过微信搜索“nmgjjjc”添加“内蒙古纪检监察网”微信公众号,通过菜单选择即可,也可登录内蒙古纪检监察网官方网站,扫描二维码添加。(内蒙古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