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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将发放首批次公共租赁住房长期租赁补贴
内蒙古新闻网  15-10-13 10:43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昨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近期我市将发放第一批次租赁住房长期租赁补贴。

  据市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党支部书记段志宏介绍,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长期租赁补贴工作是住建部为推进公租房多元化保障新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以发放长期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保障机制来重新定位公租房政策,将“补砖头”与“补人头”相结合,目的是缓解建设压力,实现住房保障大范围覆盖。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市政府与国家审计署签订了责任状,务必于今年10月25日发放我市第一批次公共租赁住房长期租赁补贴。我市预计在今年年底前进行四次长期租赁补贴的发放,共计17000户,其中包含2014年摇号中签的4494户,首批发放对象是由参加前两次摇号均未中签的人员组成,其中包括本地户籍和外来务工人员6464户,每户按40m2/户×6元/m2×12个月=2880元/年。自治区将我市作为试点城市,要求把该项工作开展落实到位,起到率先示范作用。

  据了解,作为自治区的试点城市,我市在公租房长期租赁补贴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开展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已起草并出台《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长期租赁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二是征求各旗县区建设、民政等部门意见,制定公租房长期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等工作流程;三是着手整合我市住房保障各类信息系统,实现对长期租赁补贴科学、合理、便捷的网络管理;四是向自治区住建厅申请将长期租赁补贴资金发放期限定为3年,并得到住建厅的批准同意;五是为确保申请人住房情况符合发放条件,对轮候人员重新进行产权调档,该项工作目前已完成;六是提请市公安局对申请人员的户籍进行认定,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10月中旬完成。另外,还通过媒体对公租房长期租赁补贴工作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这一惠民政策。

  目前,发放公共租赁住房长期租赁补贴的前期准备工作均已基本就绪,即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住房保障中心要求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建设局(民政局)等部门在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地填报公租房申请审核系统中长期租赁补贴的相关内容,严格杜绝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不作为和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理。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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