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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小额担保贷款变身创业担保贷款
 

  原标题:小额担保贷款变身创业担保贷款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工作,鼓励万众创业大众创新,我区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

  据介绍,凡属自治区境内创业的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释解教人员、农牧民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均可享受贷款期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如借款人需要延期还款的可延一次,时长不超1年,延长的时间范围内利息自付。

  对于此,内政发〔2015〕103号文件还规定,自治区境内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单笔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对带动就业人数增长多的创业项目和担保基金、贴息资金充足的地区,单笔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到30万元。创业项目带动就业10人以上,有二次创业担保贷款需求,扩大经营规模并再次新吸纳带动就业人数占员工总数30%以上的,可给予首次创业担保贷款一倍以上的贷款扶持。

  总之,凡是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创业担保贷款产生的贴息资金,执行国家政策;超出国家政策规定的创业担保贷款产生的贴息资金,执行自治区现行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贴息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单笔贷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贴息政策执行国家规定。(记者刘浩)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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