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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包头开始供暖 这些电话你一定要保存
内蒙古新闻网  15-10-15 08:22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网  
 

  2015/2016供暖季15日开始,暖气热不热将又成为热点话题。新华网内蒙古频道整理出来的呼和浩特和包头各热力公司的服务电话和当地媒体的热线电话,方便网友遇到供暖方面的问题时,能第一时间得到帮助。

   呼和浩特市:

  供热监管部门:

  投诉热线:0471-6934403、8938620;

  城建热线:12319。

   各热力公司电话:

  城发热力:961655;

  城发桥靠热源厂:0471-3251162、3251380;

  城发三合村热源厂:0471-3251461、3251462;

  城发金桥热网:0471-2696570;

  城发辛家营热源厂:0471-3251030;

  富泰热力:961665;

  科林城发:0471-5673877、5673879。

   媒体热线:

  《北方新报》:0471-6651113;

  《内蒙古晨报》:0471-3339111;

  《呼和浩特晚报》:0471-6914000。

   暖气费收取标准

  居民:3.68元/平方米·月,非居民:5.03元/平方米·月。

   城发热力承诺抢修1小时内到位

  城发公司向用户承诺,在接到用户的抢修电话后,视距离远近,会在30分钟至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属于供热企业责任范围,即刻组织抢修,不属于供热公司责任范围的,工作人员会积极协助抢修。同时,供热期间,城发公司会有专门人员定期入户抽查用户室内温度。对于室温不达标的投诉,48小时内入户测温,查找原因,属于供热公司责任的即刻处理,不属于供热企业责任的,向用户解释清楚原因。

   供热一个月后未交供暖费将收违约金

  根据《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自供热单位按照法定时间供热后的第31天起交纳供暖费的,将视为逾期。供热公司将根据供热条例规定按日加收欠费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包头市:

   供热监管部门:

  包头市燃气热力管理处:0472-3102750。

   各热力公司电话: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0472-5121000;

  二电厂供热公司:0472-6162250/6162256/6161756;

  包头市供热经营处:0472-5154487;

  华源热力公司:0472-4365024/4177778;

  华融热力公司:0472-7156565/7146288;

  金达利热力公司:0472-6976981(白班)/6976781(夜班);

  包钢房产处:0472-2122884(白班)/2123061(夜班);

  富磊热力有限责任公司:0472-7919056(白班)/15147200006(夜班);

  广洁源热力公司:0472-6886704(白班)/2617422(夜班);

  满都拉供热公司:0472-6161639/5166707;

  东河供热所:0472-4123161转8012;

  华峰供热公司:0472-18647248718;

   媒体热线:

  《内蒙古晨报》:0472-6140681;

  《包头晚报》:0472-2529207。

   暖气费收取标准:

  居民:3.50元/平方米·月,非居民4.40元/平方米·月。

   供暖半个月未交费将加收违约金

  按照《包头市供热条例规定》,采暖期开始15日起仍未交费的,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将根据供热条例规定按日加收欠费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也就是10月15日采暖期正式开始,到10月30日仍未按时交纳热费的用户,将会产生违约金。

  用户可持用户信息卡到居住地附近的任意一家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及兴业银行的营业网点交纳热费,也可通过以上银行的网银系统交纳热费。(文中部分信息据呼和浩特新闻网、包头新闻网)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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