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经侦大队侦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手机号码为15144716181、15048371800的两个持机人,在红山区大量出售假发票。获得线索后,经侦大队立即调集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面摸排案件线索,全力侦破。工作中,专案组认真梳理案件线索,循线蹲点摸排,逐步掌握其活动规律、通信方式等情况。侦查人员发现这个犯罪团伙作案分工明确,主要犯罪嫌疑人翟某某负责购进、套打假发票,其妻子缪某某负责联系买家,张某某、王某某二人负责销售。9月14日上午11时,经侦大队在赤峰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成功在桥北某饭店内将正在用餐的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团伙成员无一漏网。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翟某某等人自2014年8月以来,以租用桥北金宇国际C区一处居民楼及地下小棚作为据点,通过非法途径从广州、呼市等地购买非法制造的内蒙古增值税普通发票、内蒙古国家税务局通用平推机打发票、建筑业同意代开发票(代开)、内蒙古国家税务局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内蒙古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等各类空白发票,采用电脑、印刷机等设备进行套打,向通辽、兴安盟、赤峰等几十个盟、市、旗县区出售非法制造假发票的犯罪事实。(陈秀俊李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