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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选任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大会举行
内蒙古新闻网  15-10-16 10:32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昨日,首届选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大会在市司法局举行。

  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汉武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按照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制定的《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安排和部署,在经过选任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电话回访、名单公示等环节,最终,从113名报名人员中,选出了45名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会上,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宣誓,并颁发了人民监督员证书,同时人民监督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据了解,此次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就是将人民检察院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的职责交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职责主要是负责监督市检察院和旗县区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对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及立案侦查案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等11种情形实施监督。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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