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微信朋友圈内,记者看到这样一条信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了一则说明,称暂时停办单身职工公积金贷款业务。这则消息在朋友圈内引起议论,不少网友戏谑,单身族们要赶紧找对象了。10月26日,记者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证实了这一说法。
据了解,9月下旬,民政部为了方便群众办事,表示不再向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然而,因为没有这一纸证明,单身市民在买房时被“卡”住了。朋友圈内流传的关于暂停单身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说明,让单身市民直呼“伤不起”。记者在微信朋友圈内看到了《关于暂时停办单身职工公积金贷款的说明》,说明中解释:“按照公积金贷款规定,单身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出具单身证明,但是我市民政部门按照民政部文件已经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住建部,截至目前,住建部并未取消单身职工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的规定,为此我中心积极协调市民政局,通过信息‘共享’,由我中心对单身职工的婚姻情况进行查询,以便代替单身证明,但是民政部10月13日出台了新令,坚决不允许在没有国家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查询公民的婚姻情况,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我中心无法进行查询。我中心非常理解单身职工办理贷款的急切心情,但是一没有住建部取消单身证明的文件,二不具备查询婚姻登记情况的资格,我中心不能擅自取消单身证明而违规放贷。”
看到这则说明后,记者联系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名为《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文件,这份文件是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4年12月11日印发的。文件中第六章贷款办理的第二十三条规定,借款人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和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及其配偶、抵押物共有权人及其配偶、质物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簿、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是依据这份文件办理业务的,所以如果单身市民在买房贷款时没有婚姻状况证明,那就无法正常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