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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堂】企业年度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内蒙古新闻网  15-10-29 12:04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2014年10月1日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开始正式施行。按照条例的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那么,企业年度报告都有哪些内容?就此,记者进行了咨询。

  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获悉,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一是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二是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三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四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五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六是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七是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记者祁晓燕)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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