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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今年将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内蒙古新闻网  16-03-10 11:20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晚报  
 

  昨日从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6年我市将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保障标准,还将加快推进市殡仪馆新建项目等四大工程。

  

  据介绍,2016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744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200元。要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综合认定体系,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同时进一步完善民政福利园建设。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每三年提标一次的规定,2016年继续提高补助标准,进一步加大“解三难”工作的力度,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烈士公祭和走访慰问烈属活动,加大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力度。

  2016年还将加快推进四大工程,一是市殡仪馆新建项目,该项目作为首府重点民生工程,力争4月主体建筑开工,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二是市示范性老年公寓新建项目。该项目已列入首府重点民生工程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献礼项目。年底前要全面完成项目一期建设任务,项目二期工程要加快办理建设手续,确保年内开工。三是大青山前坡公墓陵园改造工程。四是市军供站新站建设项目。该项目初步选址于赛罕区金河镇,今年要力争完成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立项等前期建设手续。(记者杨永刚)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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