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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E言】良法推动善法 《慈善法》关系你我他
内蒙古新闻网  16-03-14 17:48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2016年全国两会议程过半,“定稿”慈法成了博弈正酣的热点。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对《慈善法》你如何理解?又有什么样的期待?

  ◎出台正当其时

  网友 小不点:关于慈善立法的问题,我个人感觉有这个必要。在未来有大量的社会组织和团体来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所以就要求我们的国家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够有效地规范社会组织,包括个人的一些公益的行为。

  网友 笨笨:目前我国慈善领域存在立法严重不足,监督管理措施不够完善,慈善活动不够规范,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不够紧密等问题,影响了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慈善立法,对于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网友 木头人:《慈善法》针对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状况和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明确了新定位、新规定、新举措等,将对我国慈善事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网友 步步惊心:《慈善法》将会让善行得到法律的保障和尊重,让求助者有章可循,构建更规范的慈善环境。慈善立法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

  网友 百合:现在骗捐诈捐行为时有发生,一些慈善组织的信用度也饱受质疑,不仅损毁了慈善事业的声誉,还挫伤了社会爱心。《慈善法》正是让不法行为受到惩处,从而为爱心保驾护航。

  ◎需要规范、支持

  网友 格桑花:不具有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如果有慈善需求可以和有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展开募捐,我觉得这既有利于加强对公开募捐行为的规范,又有利于鼓励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参与慈善活动,是两全其美的事。

  网友 日不落:我觉得在慈善活动方面应该也走“互联网+”的思路,互联网能够使参与慈善变得便捷,除了直接的网络捐赠,还可以参与一些网络公益活动,比如路一场步,拍一张照片,买一件商品,都可以送出一份爱心。

  网民 静儿:建议个人募捐可向民政部门申请监管,然后立项募捐,这样不至于堵了百姓求助的路,也能防止骗捐诈捐行为。

  网民 90一代:对于慈善组织有款项不明,自入腰包的行为应该加大惩处力度,必要时取消其募捐资格,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慈善事业更加健康的发展,使“善法更善”。

  网友 明月:在《慈善法》中,备受关注的规范慈善行为、慈善信息公开、慈善监管等问题都有体现。这些法规将构建一个更加规范的环境,让慈善行为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为其戴上规范化的“紧箍咒”。

  ◎关系你我他

  网友 小笨笨:慈善法禁止个人募捐了,并且对慈善组织加大了监管力度,慈善组织的成立、运作、善款的去向都会公开化透明化,我们可以放心捐款了。

  网友 步行者:如果个人募捐算违法,一点口子不开,那就让身处绝境的人失去了最后一点希望。不能因为怕个人募捐是骗局就将社会募捐的路堵死。

  网友 海阔天空::单位或学校募捐不能强捐,我觉得这点改变挺好,是否捐款,捐多少也要看个人的经济条件,不能强迫他人捐多少款,爱心需要传递,不能强迫。

  网友 伊梦静心:企业或个人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我觉得这点改的挺好,这会激发企业的慈善欲,能够引起新一轮的慈善潮。

  网友 单身汉:慈善法草案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框定了财产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原则和义务,这将会使善款的使用更加公开透明,老百姓也不会再担心自己捐的钱去哪了。

[责任编辑 王美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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