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督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736号)文件精神,做好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加强收费公示制度,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强化政府和社会监督,促进各项收费政策的贯彻落实,防止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将于2016年3月中旬开始,至6月底前结束,对全市38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收费执行情况督查工作。重点督查以下四项内容:一是对全市行政事业性单位及所属二级单位实际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情况;二是对照国家、自治区公布的各类收费目录清单,核实目录外及目录内的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三是督查国家、自治区已取消、降低、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是否继续收取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及委托中介进行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四是收费公示执行情况,各单位收费公示是否通过政府网站或创新便于社会监督的公示方式对外公布,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是否相符,实际收费与公示内容是否相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