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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暴力执法必须依法追究
内蒙古新闻网  16-03-15 09:35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据《北方新报》报道“3月12日,一段2分39秒的视频刷爆朋友圈。视频中显示,20多名城管队员不知道什么原因围拢着一名男子,其中几名城管人员对这名男子拳脚相加,并不时往写有城管执法字样的面包车里拖拽。这名男子因不肯上车就往车后走,随后又是被城管人员一顿拳打脚踢……

  一直以来,各地城管暴力执法案件被屡屡曝光,对暴力执法决不可一曝了之,必须依法查处。

  城管暴力执法,不仅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是对法律尊严的粗暴践踏。然而,此类事件发生后,我们更多看到的是来自有关部门的表态:内部作出严厉处置、追究行政责任……追究法律责任却时常“缺席”。很显然,城管部门对打人的城管进行违规违纪处罚,不能取代对其打人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如果城管执法人员使用暴力殴打商贩证据确凿,就必须依法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用行政处分代替法律责任追究,损害的是法律的权威性。

  对城管暴力执法,只有通过依法问责,才能彻底根除城管部门的弊病,才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另一方面,对于商贩的违法经营也不应姑息迁就,同样应按相关规定给予惩处。总之,只有依法裁决,才能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处理好群众利益和城市建设矛盾,真正维护城市美好形象。(时令)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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