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锡林郭勒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比例提高至购房总价款的50%
内蒙古新闻网  16-03-28 16:17 打印本页 来源: 锡林郭勒日报  
 

  记者从3月25日召开的住房公积金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锡林郭勒盟将放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条件,严格执行公积金贷款、提取审批制度。

  2016年,锡林郭勒盟对装修提取比例由原来的购房总价款的25%调整为购房总价款的50%,装修提取额最高为20万元。在继续放宽提取条件和政策的同时,严厉打击利用不法中介或个人制作虚假证件手续骗取住房公积金。对伪造虚假手续骗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冻结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五年内不得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终身不得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继续在规范业务运行上下功夫,将规范化管理落到细节、落到实处,做到“放宽使用条件但不乱开口子、降低贷款门槛但不降低管理标准、减少审批环节但不规避责任”;继续突出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按照“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的原则,严格执行贷款三级审批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遏制骗贷行为的发生。

  放宽保证人条件,保证人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缴存职工的,担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在20万元以下的需1人,在20万元以上的需2人(其中一人也可以是企业单位在职缴存职工)。具体工作中,部分贷款职工由于无法提供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做保证人,影响了其贷款需求。经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保证人可以是企业单位在职缴存职工,但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3名保证人,且保证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要达到所担保贷款额的70%(含)。努力在非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群体中形成新突破。(记者 孟丽鹏)

[责任编辑 李珍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晒晒我的全家福
小气象迷
创业带动就业
气象科普进校园
录制前的准备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电话:0471-6659743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代表接受采访
最大任务是履职
 
【专题】习近平治国理政这三年
【专题】2015年终盘点|内蒙古气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