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王君主持
本网讯(记者 范悦怡)3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举行。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君主持会议,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杭桂林、吴团英、李荣禧、廉素,秘书长孙惠民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符太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会议议程。会议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符太增作的提请任免人员情况的说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作的提请任免人员情况的说明。
会议听取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厅长王月胜作的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15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局长魏国楠作的关于2015年全区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本次会议还将分别举行联组会议对以上两项内容进行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
会议听取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欧阳晓晖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自治区农牧业厅厅长郭健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秦义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报审稿)》的说明。
会议听取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田继生作的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保护条例》的说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针对妇女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先后制定出台多件法规,这些法规已经涵盖了该条例所规定的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坚持法制统一和立改废释并举的原则,建议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保护条例》。
会议听取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钢特木尔作的关于《补充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苏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会议还听取了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云公和作的关于《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