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即健全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每年开展“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分层分级明确并落实旗委、乡镇街道党(工)委、旗直部门党组(党委),村、社区、旗直机关党支部(总支)等不同层面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和推进措施。
“2”即开展两个创建。一是开展“双服务”创建工作。健全完善了“网络化收集民意、立体化优质服务、组团化破解难题、多元化评价问效、制度化保障激励”的“五化”工作机制;二是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群体创建工作。积极发现、培养、选树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全旗已培树市级以上示范群体75个。
“3”即抓好三个建设。一是建强村“两委”班子和干部队伍。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二是建强村级组织功能。建立健全村班子“三级共管”机制,实行旗委宏观管理、乡镇党委重点管理和村级组织自我管理;三是建强村级组织基础保障。去年,旗财政本级配套2035.29万元,新建和维修场所活动58个,创新建立了村干部绩效奖励、在职村干部养老保险、免费体检等制度。
“4”即推动四个提高。一是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积极推行“五票制”、全程记实制,去年发展党员233名,其中35岁以下占68.7%;二是提高党员培训质量。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培训原则,确保年内所有党员轮训一遍;三是提高作用发挥质量。积极推行党员“积分挂牌”管理和示范创建工作。目前,全旗已建成“支部+协会(合作社)+党员+农户”发展致富链38个,培育党员中心户、示范户320多个;四是提高党内激励关怀质量。切实发挥“喀喇沁旗贫困党员救助基金”作用,已发放基金28万元,救助贫困党员860人。
“5”即开展五级示范引领,建立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机制。以自治区党委领导联系点为契机,已初步形成了“1211”工作机制,即建立一支党员骨干引领队伍、健全引领任务和示范要求两个体系、构筑以党组织为核心的为民服务格局、完善“四有”服务群众新机制。
“6”即实施六个规范。投入财政资金1300余万元,实施了以“规范牌匾标识、规范旗帜引领、规范功能设置、规范三务公开、规范工作制度、规范档案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竖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立国旗、党旗两面旗子,每村设置“八室一厅一家”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推行“三会一课”等21项制度统一上墙,建立“一档案、一台账、一承诺、一清单、两册、两表、三记录”工作档案。(记者刘泷通讯员兰金学)